最新公告:
开放共享 Sharing
通知公告Announcement
协同高校Collaborative Univ.
联系我们Contact Us

电话:027-88387563
传真:027-88387863
邮编:430073
邮箱:xtcx@zuel.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沁楼

当前位置:首页 >> 开放共享 >> 博文精选 >> 正文

咸宁市民政社会管理现状与思考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4-06 11:06:12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社区建设、村民自治建设和地名区划、社团管理、婚姻登记及殡葬管理等专项社会事务等大量社会管理职能。认真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服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是民政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为指南,创新工作载体,寻找新的发展思路,对社会治理方式、方法进行调研探讨,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改革,开创民政社会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咸宁市民政社会治理工作情况及现状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加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依法规范地名设标,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依法加强村(居)“两委”组织建设,保障城乡居民民主权益

咸宁市在实施保障城乡居民合法权益过程中,针对过去民主选举民主程度不高、参选率低的状况,在努力抓好村(居)“两委”组织平台建设的同时,突出抓了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提高,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高兴不高兴”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准,保障城乡居民的“三个权益”:即:民主选举权、民主管理权、民主监督权。

一是保障城乡居民民主选举权。在完成历届村(居)委员换届选举工作任务过程中,咸宁市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会组织法》要求,按时、按届依法落实了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九届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全市共登记选民1569944人,参加投票共1117139人,参选率达到71%。通城县宝塔村村委会在换届选举中,广大村民一致推举“大学生村官”黎锦林参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竞选,他以全票当选为宝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他的当选,充分体现该村全体村民民主意愿,真正选出了农民朋友的致富带头人。

二是保障城乡居民民主管理权。近几年,咸宁市积极动员组织广大城乡居民投入村(居)民主管理中来,把村(居)大事管理权交给人民群众,如土地承包转让、兴办公益事业、农村低保评议等大事全部由村(居)民大会讨论通过。近三年来,全市由群众管理决策村(居)级事务共1.2万件(次),为城乡居民办好事办实事3万多件(次),得到广大城乡居民肯定。

三是保障城乡居民民主监督权。村务公开和居务公开一直是城乡居民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咸宁市把保障人民群众民主监督权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近年来,严格按照“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点题公开”的要求,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将农村低保公示、财务开支公示、土地承包公示等,实施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民主管理,全市村(居)务公开率达到100%,监督村(居)委会节约开支近200万元,增强了村(居)委工作的透明度,密切了干群关系。

(二)加强区划地名公共服务建设,提高区划地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地名管理规范化建设。近几来,咸宁市制订了《咸宁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出台了《咸宁市门牌号码编制规划》和《咸宁市标准地名标志管理办法》,规范了地名标志牌的编号、设置和管理工作。配合交通、交警部门,清理交通标识不规范地名60多处,对原来使用错误的门牌和街、路、巷牌进行标准化处理规范、解决了地名管理中存在的生僻字、异体字、一地多名的问题。全市通过财政投入、民政部门垫付、地名标志牌使用单位和个人缴纳等各种办法,投入300多万元,对市、县(市、区)城区900多条道路进行了冠名,安装人行道路标志牌4000多块,门牌15万多块。嘉鱼县把地名投标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一件实事来抓,在全县8个乡镇统一投标,全省地名投标现场会在该县召开。

二是倡导“六联防”,构建和谐平安边界。为了加速推进与武汉、江西、湖南、黄石等毗邻地区边界建设进程,咸宁市各地与毗邻地区联合印发了《平安边界建设实施公约》,严格遵守、履行与毗邻地区签订的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倡导边界“六联防”网络,即“联责、联心、联防、联调、联治、联谊”。在实施“六联防”,确保边界友好和谐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了界线联检工作。按照“团结互助、共创平安”的方针,会同通城县与毗邻两省四县(市)积极开展联防、联调、联建活动,活跃了毗邻边贸,促进毗邻乡镇社会经济共同发展,同时促进了相邻地区的社会稳定。

(三)不断壮大民间组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政治体制改革、政府职能逐步转变,民间组织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咸宁市民间组织在狠抓“整顿、规范、培育、发展”的基础上,严格实行依法登记,规范管理,促进服务,使全市民间组织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截止目前,全市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组织共1521个,其中,社会组织69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27个。这些民间组织的成立,给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带来了生机,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特别是我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形成和发展,它正在为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组织形式以及经济服务体系的变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如咸宁市果业协会、兔业协会;通城县水产养殖协会、牲猪养殖协会;赤壁市官塘驿镇竹业管理协会、香莲协会;崇阳县的雷竹协会、白霓镇的麻花协会;嘉鱼县潘家湾镇蔬菜营销协会;咸安区奶牛协会等这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四)强化婚姻登记管理,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一是改革婚姻登记体制,实行集中登记。长期以来,婚姻登记工作分散在乡镇街道进行,登记人员由乡镇街道管理,登记工作由民政部门管理,形成了的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局面。由于登记人员素质的良莠不齐,影响了婚姻登记工作的严肃性和合法性,损害了婚姻当事人的利益,影响了民政部门,甚至是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了彻底改变这种局面,遵照省民政厅指示精神,咸宁市早在2004年在全市六个县市区改革了婚姻登记体制,将分散在乡镇街道的婚姻登记工作,集中到了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登记。

二是完善婚姻登记基础,优化服务环境。要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仅仅改革婚姻登记体制还远远不够,必须要有良好的婚姻登记工作阵地,为此,各地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了婚姻登记中心建设,全市六个婚姻登记处都有固定的婚姻登记中心100多平方米,专用婚姻档案室20多平方米。

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依法依规实施规范化登记管理是婚姻登记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近几年来,咸宁市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要求,严格规范管理婚姻登记。第一,严格依法登记,杜绝“人情关”。针对过去个别地方出现“人情登记”现象,我们要求将结婚条件、法定手续等内容进行公示,严格按要求实施登记。各登记处一律实行谁登记、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哪怕结婚当事人年龄少一天也不予办理。第二,加强婚姻登记信息网络建设,一律实行网络管理。近几年,咸宁市六个婚姻登记处共投入20多万元,配备了微机、打印机,并与全省婚姻登记网联网,一律实施网上登记。结婚当事人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网络不予登记,有效地杜绝违规登记现象出现。第三,强化服务,杜绝“乱收费”。在依法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的同时,还抓了婚姻登记服务的管理。

二、民政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如社区建设、村民自治、殡葬管理、地名设标等工作,仅靠民政部门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并形成合力协同完成。目前,我市殡葬管理、社区建设、社团管理等工作相对滞后,主要原因与缺乏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二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殡葬工作方面除嘉鱼县取得较好成效外,其他县(市、区)火化率较低;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着社区行政化倾向比较严重、社区服务手段不多、社区经费不足等问题。三是个别地方党委、政府对社会治理工作不够重视。如殡葬管理、村务公开、社团组织发展等工作,少数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发展,认为经济工作压倒一切,从而忽视社会事务管理,加之上述工作难度大,所以导致了重经济建设轻事务管理的现象发生。特别是殡葬管理工作手段弱化、机制不健全,土葬现象时有发生,火化率呈下滑趋势。

三、加强民政社会治理工作几点思考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民政工作事关和谐社会建设,事关社会的发展进步。因此,必须立足民政事业发展的实际,认真履行民政职能,推动民政社会治理稳步发展,在构建民政事业全新发展格局上取得新的突破。

(一)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充分发挥城乡村居的基础平台作用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社会稳定的根基也在基层。发展基层民主,发挥城乡村居自治组织的功能,是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础。城乡村居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是城乡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公共事务,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平台。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应该紧紧抓住这个基础平台,加强村居建设,加强村居自治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群众自治能力,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新模式,促进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科学有效实现。一是建立村居建设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对村居建设的投入。一方面应该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原则,结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采取财政补贴、对口援建、以奖代补、资产划拨等措施,切实解决村居工作服务阵地建设问题。另一方面应对政府职能下移进行规范,推行村居公共服务事务准入制度,凡依法应由村居协助的事项,政府部门应当为村居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村居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二是加快村居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多渠道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储备,积极实施“一村(居)一大学生”计划或其它本地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改善村居工作人员的结构。建立人才及志愿者激励机制,探索实施村居公共服务站建设,建立专职服务队伍,壮大村居干部后备力量,确保人能进、人能用、人能留、人能上,逐步实现村居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三是加快村级信息平台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健全村级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村(农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三级信息网络,实现农村信息数据共享、便民利民服务共享。四是全面改善和提高村居干部各项待遇。应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解决好村居干部的工资待遇,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及相关生活福利待遇。对长期在村居工作的人员,离职后应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

社会救助是整个社会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社会保障的“兜底线”,是事关社会和谐的“稳定器”,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润滑剂”,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底线公平。一是建立民生保障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与居民可支配收入直接挂钩、与地方经济增长比例同步的基本民生保障投入长期增长机制,加大本级财政配套投入,确保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困难群众共享改革成果。二是健全救助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民政救助与卫生、教育、司法、住房、扶贫等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建立科学的联动运行机制,搭建互动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解决好各类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三是不断探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运行机制。合法有效、最大限度地动员慈善爱心人士、社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救助中来。

(三)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作用

社会组织是联结各个社会单元的重要纽带,是社会成员自我组织的基本方式。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积极作用的发挥是现代社会发展不断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特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实质上是政府依托社会组织与社会互动共进的过程。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主要负责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年度检查等。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应该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具有其他任何组织无法替代的组织引领、协调整合、示范带动和排忧解难功能,在社会管理中具有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扩大公众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社分开,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和登记管理方式创新,逐步建立登记管理、备案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模式。二是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积极解决社会组织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注重发挥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积极扶持发展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按照法人地位明确、治理结构完善、筹资渠道稳定、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社会组织发展要求,指导社会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能力。三是健全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法制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的查处力度。四是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维护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秩序。五是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支持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与社会各界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的广泛交流与合作,促进基础层面的良性社会治理。

(四)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队伍直接服务群众

社会工作者是实现社会管理服务的最前沿队伍和最基本力量。他们贴近基层,面对群众,能够体察群众需求、社会心态和各种矛盾,可以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和提供系统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有利于增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亲和力、实效性,把各种社会问题化解在基层;有利于通过社会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创新社会管理机制,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有利于疏导公众情绪,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性社会心态,构建平等互助、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和谐人际关系,促进社会良性运行。一是加快制度建设。应该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出台相关政策,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二是构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应该坚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减免、政策支持等制度激励方式,引导成立公办与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计划、分步骤地在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中重点设置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吸纳专门的社会工作人才。三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多途径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支持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加强广大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培训,努力形成社会工作人力资源开发体系,逐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社会服务水平。(咸宁市民政局  陈红卫  阮先强)

Copyright © 城乡社区社会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版权所有 鄂ICP备015021200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沁楼
邮编:430073 电话:(027)88387563 邮箱:xtcx@znufe.edu.cn

中心官网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