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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南湖论坛:社会治理的理论方位和实现环境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04-25 08:47:51

4月17日晚7点,由我院徐双敏教授主讲的“社会治理的理论方位和实现环境”讲座在城乡社区社会管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07室举办。本次讲座为2014年晓南湖论坛系列第四期(总第11期)。



徐双敏教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咨询专家,省政府职能转变咨询专家组专家;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治学会理事,湖北省政治学会常务理事等。出席的嘉宾有:我院的吕国营教授、邓汉慧教授、薛新东副教授和工商管理学院的郑耀洲副教授。本次讲座由邓汉慧教授主持。

本次论坛围绕社会治理的理论方位和实现环境这条主线,阐述了三大内容:一是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区别联系;二是治理理论产生发展的历史条件;三是中国实现社会治理的政治环境。



徐教授首先引入“治理”释义以及“什么是治理”的问题,开启本次论坛的讨论主旨。根据三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列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要求,提出了国家治理是要实现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

其次,系统介绍了治理理论产生发展的两大历史条件:一是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二是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在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中,介绍了非政府组织的世界发展概况、西方国家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尤其重点讲解了非政府组织的登记管理——“预防型”登记管理形式(分为“双重许可”和“多重许可”两种)和“追惩型”登记管理形式(主要是“单一许可”和“部分登记”两种),并对社会组织的两种登记管理形式进行了评价。然后引入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简要阐述了西方国家的三元结构“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NGO)”。其中政府的职责是提供公共物品,具有官僚性和垄断性,在某些领域会出现“政府失灵”;非政府组织(NGO)的职责是提供社会服务,推动社会改革,具有互益性、公益性和志愿性,多元性,公开性和非垄断性,但会遇到“志愿失灵”的问题。

最后,围绕我国社会组织实现的政治环境,系统介绍了中国社会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所经历的八次高潮,在了解了相关背景的基础上,介绍了中国的社会结构与社会组织发展,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动力分析,计划经济时期社会组织的作用和市场经济时期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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