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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树皮”没有禁忌敬畏,社会底线难免失守
作者:杨朝清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5-24 15:16:13
作者:杨朝清
广场作为一个公共空间,行道树也属于一种公共资源;“剥树皮”采取一种极端的方式,故意损毁公共财物。这9株绿化树包括8株天竺葵和1株银杏,目前每棵价值约1万元左右。“剥树皮”不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理应得到法律的规训和惩罚。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当下,对待行道树,不同的人们难免会存在着价值分歧。对于市民来说,行道树不仅是一种风景,也能起到遮阴纳凉的作用,具有诸多的正功能;对于这家广告公司而言,行道树遮挡了户外广告,损伤了公司的商业利益。这种为了一己私利而无视公共规则、公共精神和公共利益的做法,在本质上是精神家园荒芜、价值追求错位的产物。
在日常生活中,底线实际上是一种类似于禁忌的基础秩序,是一种维系社会正常运行的“最低道德保障”。虽然底线有着相对稳定的容量,但在时下的社会生活中,这样的底线经常被突破,甚至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常态。砍掉遮掉广告牌的树枝也好,“剥树皮”的野蛮与粗鄙也罢,在利益的驱动下,行道树成为某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
从价值理性的角度出发,行道树符合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从工具理性的角度出发,行道树挡住了这家广告公司的财路。价值理性讲究“应不应该”,工具理性追求“有没有好处”;“剥树皮”显然不应该,却对这家广告公司有好处。当价值理性被忽略、被漠视,工具理性的潜滋暗长,让这9棵行道树承受了无妄之灾。
在钢筋水泥建构的“城市樊笼”里,行道树不仅具有绿化的功能,也能部分地满足人们对“诗意地栖居”的渴望。按照相关规定,行道树属于城区绿化,单位或个人需要移植、修剪、砍伐城市树木的,需要向园林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绿化补偿费。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人人手持心中的圣旗,满面红光地走向罪恶”。“剥树皮”的做法看似高明,实际上“偷鸡不成蚀把米”。那种将商业利益凌驾于社会规范之上、眼中只有“我”却没有“他人”的做法,说到底也是一种“价值失落”。当心中没有了禁忌和敬畏,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社会底线就有被突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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