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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南湖论坛: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及国家公园制度进展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12-11 09:45:38
2017年12月8日,第五十八期“晓南湖论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沁楼107会议室开讲,主讲人是中国地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黄德林教授。讲座主题为“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及国家公园制度进展”。城乡社区社会管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创中心”)副主任李波教授及部分硕博研究生出席了本次讲座。
黄德林教授
黄教授从六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及国家公园制度进展问题。
讲座现场①
第一部分介绍了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发展。我国自然保护地自1956年建立以来发展了多种类型,包括自然保护区、名胜风景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国家(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矿山公园、5A级风景旅游区以及世界自然遗产。
第二部分为中国自然保护地管理与经营模式。其中,国家授权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对自然保护地进行管理,宏观管理上采用条(部门职能)块(属地综合)管理;管理模式上,根据主管部门的管理强度可分为实质管理型和名义管理型。经营模式则按其管理权和经营权是否分离,分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的管理模式。
第三部分揭示了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存在的问题。黄教授认为我国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存在保护地与资源类型之间交叉重叠、碎片化、管理体系不一、各类保护地赖以建立的法律位阶不高、发展理念定向错误的问题。
讲座现场②
第四部分介绍了我国对国家公园体制的探索和试点。我国国家公园建设相较国外起步较晚,但现已有三江源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湖北神农架国家公园等试点。
第五部分阐述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主要内容与重要意义。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实践,是探索建立生态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尝试,是明确国家公园基本理念及定位的重要说明。
第六部分黄教授对中国国家公园制度的展望有:需加紧研究建立以国家公园法律法规为核心的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建立有关国家公园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标准及技术规范体系,抓好各项立法的准备工作,探索社区协调发展制度。
交流点评
在交流环节,在座师生踊跃提问,展现了浓厚的兴趣,提出了以下问题:国家公园交由社会司管理的原因、自然保护地立法与草原法和森林法的法律边界、社区协调发展中国家公园的居民迁出和就业问题等,黄教授都一一作出了解答。
李波教授高度赞扬了黄教授研究的前沿性,并感谢黄教授带来新领域的新知识。黄教授的研究实质上也契合了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如保护地形式的转变与管理中的“路径演化”理论、国家公园产品与公共物品理论、机制建设与政府部门权责利分配及社会组织的作用等。
本次讲座至此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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