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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7-14 10:21:59

用考核问责压实信访工作责任

——《湖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责任及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省信访局负责同志就《细则》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细则》?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问责、行政问责工作更加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很有必要构建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责任体系。从实际情况看,很多信访问题之所以产生或久拖不决,根本原因是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2016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责任,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如何督查考核、追究责任作出规定。这里说的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省信访局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研究我省实施细则,抓好责任制落实。为此,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成立专门的文件起草小组,在充分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信访部门意见基础上,起草了《湖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细则》目的是通过确责、考责、问责,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更好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问:《细则》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细则》共五章15条。

第一章为总则,计2条,分别为《细则》的依据和目的、《细则》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为责任内容,计5条,分别规定各级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责任、工作部门责任、属地责任、信访部门责任、机关工作人员责任。

第三章为督查考核,计3条,对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述职报告、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运用等作出规定。

第四章为责任追究,计3条,规定哪些情形应当问责,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责任追究的方式等。

第五章为附则,计2条,明确《细则》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

问:《细则》规定了哪些责任?

答:这是信访工作责任制的主体内容,《细则》规定了五个方面责任。

其一,各级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明确信访工作是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工作。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有六个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信访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和纠纷。四是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进信访工作回归群众工作本源和法治轨道,落实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和逐级走访制度,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五是建立和完善集体上访应急处置预案和领导干部靠前指挥机制,及时稳妥处置集体上访,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六是落实领导干部阅信、接访、包案制度。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开通网上信箱,经常性阅批群众来信和网上来信,加强下访接待群众工作,包案督办重点疑难信访问题。对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阅信、各级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都提出了量化要求。

其二,各级党政机关工作部门的责任。主要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具体有五个方面:一是组织、领导、推动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二是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及本系统本行业的信访工作,加大指导推动力度,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加强信访风险防范和突出问题治理,及时排查和研究解决本系统本行业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四是推进运用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规范信访事项网上办理,督促下级部门和单位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落实本部门作出的支持信访诉求意见。五是及时向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重要紧急信访信息,及时回应信访舆情。

其三,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预防和处理本地区信访问题中的主体责任。具体有六个方面:一是加强信访风险预警防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发矛盾冲突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重大事项决策之前,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听取信访部门意见。二是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在县(市、区)建设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安排信访量较大的部门入驻,开展联合接访,提供“一站式”服务;乡镇(街道)落实一名副书记主抓,信访、综治、维稳、司法、民政等参加的“1+X”综合调处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三是明确疑难信访问题责任归属,建立会商机制,实行台账管理,逐一明确责任部门或者单位,确保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协调督促解决合理合法诉求,推动责任单位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提高信访事项系统录入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参评率和满意率。五是加强对信访群众的疏导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加强政策解释、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和情感关怀,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六是及时上报重要紧急信访信息。

其四,信访部门的责任。主要是在本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的信访工作。具体有六个方面:一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确定年度目标,细化具体任务,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措施落实。二是推动落实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和逐级走访制度,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导责任单位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三是完善信访工作业务制度,规范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深化应用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做到省市县乡全覆盖,信访信息全录入,跟踪查询全过程,实现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四是督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研究信访反映的政策性问题等社情民意,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的建议。五是及时分析、通报信访情况,定期向本级党委、政府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六是对本级职能部门和下一级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进行考核。

其五,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主要是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妥善处理,按期办结。具体有四个方面:一是遵守群众纪律,热情接待信访群众。二是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三是及时报告重要紧急信访信息。四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问:《细则》对督查考核有哪些规定?

答:督查考核是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细则》规定了四个方面硬措施:一是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信访工作纳入督查范围,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二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将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内容。三是每年年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与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年终检查责任书落实情况,通报表扬考核优胜单位。同时省委把信访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四是各级党委、政府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年度信访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听取信访部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的意见。对在全省信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问:《细则》规定哪些情形要问责?

答:针对当前信访工作失职失责行为的主要表现,《细则》规定了6种应当问责的情形:一是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导致信访问题产生,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是未按规定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或者不执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严重损害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三是违反群众纪律,对应当解决的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或者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是对发生的集体上访或者信访负面舆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的;五是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失职失责情形。

问:责任追究具体怎样实施?

答:《细则》规定,在追责主体上,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政机关负责实施。在追责方式上,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这些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同时规定,信访工作受到诫勉及以上责任追究的,取消该地区、部门和单位本年度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

问:省信访局准备采取哪些措施推动《细则》落实?

答:推进工作的牛鼻子是落实责任,落实责任的牛鼻子是责任追究。我们将着力从四个方面推动《细则》落实:一是抓学习。各级信访部门,首先是省信访局,先学一步、深学一步,在此基础上,推动各地各部门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党组(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二是抓示范。省信访局带头较真碰硬,对督查发现应当追责的情况,主动履行提出给予处分建议的职责,推动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政机关严肃追究责任。三是抓典型。督促各级信访部门定期报送督查问责情况,汇编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供相互学习交流。四是抓督查。今年适时开展一次《细则》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在一定范围通报督查情况,并纳入信访工作年度考核内容。通过实实在在的追责行动,营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浓厚氛围,引导形成各地各部门主动履责、各尽其责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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