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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方案》解读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09-01 14:51:25

    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全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首批27家公办养老机构上半年启动改革。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解读《方案》。

  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

  《方案》明确指出,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承担保障“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一般不得接收不符合条件的社会老人入住。因特殊情况确需代养社会老人的,须实行“一院两制”,引进市场主体进行差异化管理。

  改革重点公建民营

  《方案》强调:今后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的面向社会代养老人的公办养老机构,一般都要实行公建民营,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社会力量运营。

  创新服务供给方式

  《方案》鼓励各地公办养老机构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将配餐送餐、卫生保洁、医疗护理、衣物洗涤等服务项目,择优外包给餐饮企业、医院、家政公司等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

  经营性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

  《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鼓励引导公办养老机构员工通过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公司制企业,利用专业优势承接公办养老机构日常运营和服务外包项目,实现人员分流和机制转换。鼓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单位与公办养老机构合作举办医护型、养护型养老机构,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杨麟、张家翔、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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