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通知公告Announcement
协同高校Collaborative Univ.
联系我们Contact Us

电话:027-88387563
传真:027-88387863
邮编:430073
邮箱:xtcx@zuel.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沁楼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点关注 >> 国内聚焦 >> 正文

生育险与医保合并实施开始在全国12个城市先行试点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1-10 16:29:52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人社部将在包括邯郸、郑州等全国12个城市先行试点,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专家认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降低运行成本。 据了解,12试点城市为重庆、内江、昆明、岳阳、珠海、郑州、威海、合肥、泰州、沈阳、邯郸、晋中。试点实施期限为二年。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由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在制度上存在共性,合并实施,有利于提升基金的互济能力和经办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生育里面重要的待遇就是住院待遇,和医疗保险的性质是一致的。但由于是两个基金,在结算的时候就涉及这个医药费用应该是医保支付,还是应该生育险支付,其中存在交叉,又不明晰。合并实施可以降低运行成本,减少环节,也减少一些经费支出。

截至目前,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超过6.9亿人口,而参保生育险的仅有1.8亿人,不足前者的三分之一。有观点认为,小险种向大险种合并,是现阶段中央降低社保费率比较有效的一个途径,而且相较于工伤、失业两个险种,生育险被合并至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内的障碍较小,但目前并未否定未来将工伤保险进行合并的可能性。


新闻链接请扫码

1.除特别声明外,本网站资源来自网络上已发表内容,本网站不拥有其所有权。如引用,请注明原始出处;如有侵权,请来邮或来电告知,本网站将立即更正。

2.本网站属于非盈利的学术性网站,网上资源仅供对中国社会治理及相关内容感兴趣的用户学习讨论使用,所刊载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亦不含任何商业目的。

3.本网站不保证为用户提供方便而添加的文章来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Copyright © 城乡社区社会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版权所有 鄂ICP备015021200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沁楼
邮编:430073 电话:(027)88387563 邮箱:xtcx@znufe.edu.cn

中心官网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