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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留守儿童,看看老外做法
来源:法制博览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11-15 15:49:39
贵州毕节年少四兄妹集体自杀的悲剧,让人无不愕然。曾几何时,农民工进城务工,成为我们所处这个时代的标志之一,但同时产生了目前超过6000万人的留守儿童问题,对我国儿童权益保护造成巨大威胁。
国外有没有留守儿童?老外们又是如何处理这一问题的?让我们看看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
美国
强力的儿童权益保障制度
在美国,几乎不存在留守儿童问题,因为儿童的权益受到强力保护。如美国法律规定,不可让12岁以下的孩子脱离监护独处,否则会追究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的疏于照顾甚至会导致父母丧失监护权。
加拿大
儿童保护组织有权带走孩子
加拿大各省都有儿童保护法,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儿童福利法》规定,如果孩子在家遭到虐待,儿童保护组织有权将孩子从家中带走,并由法庭取得临时监护权,直到法庭审理了虐待儿童的案件并作出判决为止。另外,还有加拿大的非官方社团开办的儿童健康记录卡,会将孩子的接种疫苗,受伤情况,过敏情况,家族病史等都记录在案。
澳大利亚
建立儿童独立代表人制度
澳大利亚建立了儿童独立代表人制度,这种制度给了孩子以更多的权利,而对于父母,也规定了大量的义务,权利却相对较少。这样有利于孩子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护,澳大利亚也几乎没有留守儿童问题的存在。
我国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源之一也就在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不力,无法令留守儿童的各项权利得到保障。所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修订,加大对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的保护力度,如教育资源的平等享有,改进校车制度、营养餐的规定等,都有利于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
据《法制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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